网站地图 微信
太奇兴宏程

微信:xhcedu

官方微博
太奇兴宏程

论坛
2015年一级建造师考试《工程经济》复习笔记5
发布时间:2015-06-17 16:35:31作者:yzq_admin  点击:

         太奇教育整理“一级建造师工程经济复习笔记”供大家学习参考,为了大家明年一建考试做好准备,如有疑问请点击在线咨询或者拨打全国免费电话:400-8018-618


  违约金与定金

  违约金

  违约金,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或合同订立后约定因一方违约而应向另一方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违约金可分为约定违约金和法定违约金。

  《合同法》第114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

  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重点解析】

  1.注意该条第2款的表述细节: “低于”的可予以“增加”,而只有“过分高于”的才可以“适当减少”。

  2.第3款的内容注意结合工程实例掌握。例如,承包商进度滞后,业主按合同约定要求承包商承担延期违约金的同时,可要求承包商继续施工。

  定金

  定金,是合同当事人一方预先支付给对方的款项,其目的在于担保合同债权的实现。定金是债权担保的一种形式,定金之债是从债务,因此,合同当事人对定金的约定是一种从属于被担保债权所依附的合同的从合同。

  《合同法》第115条规定:“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违约金与定金的选择

  违约金存在于主合同之中,定金存在于从合同之中。它们可能单独存在,也可能同时存在。

  《合同法》第116条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学员心声更多>>

感谢信

  感谢信  文 姜明  姓名:姜明 班次:二建机电全科班  尊敬的南通兴宏程领导及老...

心路历程 ,圆梦太奇

  心路历程 ,圆梦太奇  文 天津学员靳雨珊  谁知道哪一方面有比较平坦的山坡,可以不用...

良好心态很重要

  文 鲍巧娟    考一级建造师感悟:根据自身特点学习,紧跟老师脚步,掌握正确的学习方法...

西安分校马年新气象

  西安分校马年新气象  文 张娜  过兵斩将 顺利pass  新年,新气象!新的一年,太奇人...

建造师备考经验分享

  建造师备考经验分享  文 李洪永  成功的花,人们只惊羡它当时的明艳。而当初它的芽儿,...

建造师考试学习心得

  建造师考试学习心得  文 南宁学员廖勇  2013年一级建造师考试也算是自己的第一次一建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