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安消防支队,省直及中央驻豫有关单位: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关于印发〈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暂行规定〉和〈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56号)的规定,现设立注册消防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5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5〕48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15年度首届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安排
考试名称 | 考试时间 | 科目 | |
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 | 12月19日 | 上午 9:00—11:30 |
消防安全技术实务 (客观题) |
下午 14:00—16:30 |
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客观题) | ||
12月20日 | 上午 9:00—12:00 |
消防安全案例分析 (主观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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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点设置 | 考点设在郑州市区 |